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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耒公司四项举措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进会精神
作者:谢治国 发布时间:2010/11/25 点击数:385
作者:谢治国 发布时间:2010/11/25 点击数:385
一是提高认识。该公司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和评估办法进行集中学习,认真领会精神,提高对实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对具体内容的理解和把握,为贯彻落实奠定思想基础;二是强化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总经理、一把手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重一大”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三重一大”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为贯彻落实提供组织保证;三是优化方案。经过党委会议的多次讨论和协商,下发《永耒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监督管理制度的具体办法》,提出要从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方面进行全程监督,把握重点,严格程序,取得监督实效。四是严肃责任。对公司领导班子中,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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