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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公司加强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


作者:欧建国   发布时间:2009/12/25  点击数:446

 

红卫公司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近日作出了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的处置工作的规定,以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对于资产处置及审批程序,该公司规定每半年组织一次固定资产清查,机电设备部负责对报废和因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而强制淘汰的仪器、设备、车辆和其他设施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技术部门负责对拟报废和淘汰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财务资产部归口提交申请报废的报告,报告须附鉴定意见、固定资产卡片等有关资料。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小组召开会议,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处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

此外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小组将对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和废旧物资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擅自处置固定资产、废旧物资的责任人,除返回经济损失外,并处经济损失部分的等值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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