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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公司开展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活动


作者:欧建国  发布时间:2009/11/16  点击数:436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已经2009430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981日起颁布实施,为了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的防治工作,有效预防煤矿突出事故,进一步提高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水平和“一通三防”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深入理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各项内容,并在实际生产中得以应用,红卫公司研究决定,于2009111530日在坦、里、龙三对突出矿井范围内,开展学习“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活动,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使所有参与培训学习的人员充分理解和掌握《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各项内容。同时提高全公司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水平和“一通三防”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其主要工作要求有,一是各矿要通过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对该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使活动深入矿区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二是各矿总工程师是本单位该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三是各矿总工程师要安排职教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参加培训学习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教材内容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四是各矿要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3天,并明确培训学习纪律,且有记录可查。五是公司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拟定考试试题,对所有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进行考试,公司职教部门和通风瓦斯部派人督考,所有参考试卷均备案存档。六是各矿在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报公司通风瓦斯部存档。

另外,公司将对这次活动组织好、培训效果好的优胜矿井以及考试成绩优秀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将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将其调离现从事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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