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庙矿强化井下带班制度
作者:刘波 发布时间:2009/11/9 点击数:430
11月2日,南阳庙矿调度会上该矿矿长伊仲初不仅逐一通报了10月份各生产连队队干和部分机关工作人井下代班的天数,还对他们工作中存在缺陷与不足进行了点评,并对个别工作能力较差的队干进行了通报和口头警告,此举在职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
为确保今年最后二个月的安全生产,该矿从狠抓干部作风转变和井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入手,明确了下井带班队干的管理范围和职责,制定了严格的检查考核办法。规定在此期间全矿所有管理人员一律不准外出,并规定今年最后60天,矿领导、队干下井不得少于22天,晚班不得少于7天。每班下井至少有一名矿领导带班,每队要有一名队干、每班要有一名班长现场跟班指挥,了解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解决现场问题,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