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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坪煤矿对井下“文明生产”制定硬性规定


作者:李康保  发布时间:2009/6/24   点击数:423

                             

623日,白山坪煤矿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规范各连队“文明生产”区域管理,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对井下的文明生产分段、分区域、分责任制定了硬性规定。规定要求:对文明生产进行不定期抽查,按旬进行质量验收,在抽查达不到要求的,将给已划分责任区域范围内的责任人罚款100元。每旬文明生产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化要求的,将给予区域范围内责任人罚款200元。文明生产长期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据2009617日矿安全调度会上矿长宣布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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