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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王庙矿火工品管理工作有了新举措


作者:谭志华  发布时间:2009/5/18   点击数:396

为了进一步规范火工品管理工作,里王庙矿从5月中旬开始,每班设立了一名火工品领用监管员,负责监督当班火工品的“领、用、退”工作。并出台了“火工品监督管理员责任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火工品管理工作。

一是各队每班设立一名火工品领用管理监督员,负责对当班火工品“领、用、退”工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二是实行“五人联锁制”管理。即:每班火工品的领取都必须经过值班领导、调度员、火工品监管员、放炮员和库房管理员签字,层层审核把关,方可领取火工品;三是监管员每班同放炮员一起深入作业现场,对放炮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包括火工品的使用和放炮措施的落实等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工作面的放炮管理;四是加强火工品储存管理。严格按规定数量进行储存,火药库房每次最多储存量炸药不得超过300公斤,雷管不得超过3000发;五是明确管理责任。所有使用剩余的火工品都必须按规定退回库房,监管员签字。对丢失和私藏火工品的按责任划分给予追究,直至交公安部门处理;六是加强矿区法制宣传教育,向各队组下发火工品管理制度,利用班前会进行学习。开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广播宣传节目,提高矿区居民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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