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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矿业坦家冲矿:安管员把“办公桌”搬到井下


作者:黄建军  发布时间:2009/2/24   点击数:465

 

 

   “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关键是要保持政令畅通,把工作重点放到井下,摆在现场,这是红卫矿业公司坦家冲矿矿长何爱保在矿各级安全工作会上特别强调的观点…… 该矿规定:全体矿领导月下井天数必须达到红矿2009年安全1号文件要求;二是采掘连队的队长、书记月下井不得少于24天,副职不得少于25天。三是工程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2天,其中到采掘连队跟班不得少于10天,每少一天,罚款100元;三是质量监督员、群安网员、青安岗员只能正常轮休。四是机电、运输、通风、瓦斯连队的队干除正常轮休外,其它时间必须深入井下靠前指挥。为确保政令畅通,该矿还规定,对于在安全管理方面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队干的就地免职,是工程技术人员的调离岗位。队干、工程技术人员少下一天井,罚款100元。质量监督员、群安网员、青安岗员少下一天井,罚款50元。连队遇特殊情况,一律由矿领导或有关工程技术人员代替跟班。矿队干一级的干部,无特殊情况严禁离开矿区;因特殊情况离开矿区必须矿领导请假,否则,就地免职。同时该矿还要求,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全体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把抓三违,除隐患,严把关放在跟班首要位置,以确保安全生产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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