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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坪煤矿抓安全出新招 实行队干联责考核制


作者:李康平  发布时间:2009/2/5 9  点击数:440

为了全年安全、生产、质量目标的实现,湘煤白山坪煤矿从实际出发制定了队干安全、生产、质量联责考核办法,意在充分调动基层队干的生产积极性,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该矿成立了考评领导小组:矿长周晓明任组长,其他领导为成员,由考核站负责日常的考核考评工作。队干考核工资执行百分制,实行334模式,分别为:安全工资30%、生产任务工资30%、质量及其它工资40%。工资计算:队干月工资=M(结构工资*结构工资比例*考核得分)+生产竞赛奖。联责考核内容:从安全、生产任务、工程质量、材料成本、民主管理、煤质煤斤、队务管理进行考核成绩。每小班必须有队干下井带班,与员工同进同出,发现一次出早班罚款50元,发现一次考勤未上岗罚款100元,出现三次考勤未上岗就地免职。对队干出勤也有明文规定:采掘:正职每月21天,其中:早、中、晚班各7天,副职每月23天,早班7天、中、晚班各8天。机电队干正职15天,副职18天。防突队干正职20天,副职16天。通风队、运输队,正职18天,副职21天。严格请销假制度,队干请假一天以上的须由分管领导及矿长同意,请假8小时之内的必须告诉分管领导和本队其他队干。由考核办按照各项指标考核,如弄虚作假和考核不到位罚责任人200元。考核办法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队干的管理行为,提高整体管理水平,为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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